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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振华到洛阳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
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4-09 点击数:769

  4月8日,省司法厅党委书记、厅长贺振华深入洛阳市基层司法行政单位,调研公共法律服务、人民调解、社区矫正、涉外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。洛阳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楚国剑等参加调研。

  在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、市人民调解中心,贺振华与工作人员深入交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、做好人民调解、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等情况,对洛阳市把法律服务与心理咨询有机结合的做法给予肯定,鼓励洛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盘活资源,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法律服务,要深入研究人民调解在城市社区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,更好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。

  在洛阳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,贺振华观看了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的现场演示,认为市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常态化实体运行作用明显,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大智慧矫正建设,尽快实现视频督察全覆盖,以信息技术保障社区矫正管理水平。

  在听取开元路司法所有关情况介绍后,贺振华指出,要树立“大司法行政”理念,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,更好发挥司法所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职能作用,着力夯实法治社会根基。要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,充分发挥村(居)法律顾问、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律师的专业优势,统筹做好行政合法性审查、行政执法监督、公共法律服务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工作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切实履行司法所指导村(社区)人民调解工作和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职责,加强物业、婚姻家庭、邻里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,努力实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。

  在调研北京大成(洛阳)律师事务所、洛阳九鼎公证处、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、国际商事调解中心,并听取洛阳市司法局、市律协有关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汇报后,贺振华指出,洛阳市要立足自身优势,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,发挥集聚效能,依托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等平台,成立洛阳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,尽快引进一批一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入驻,为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提供“一站式”涉外法律服务;要进一步解放思想,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体制机制改革,广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,改革仲裁、公证、律协体制机制,激发创新活力;要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,围绕服务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中部崛起和自贸区发展,既要服务好“走出去”的本土企业,更要服务好“引进来”的外资企业,也要“筑巢引凤”引入优质资源服务全国市场,要在条件成熟的律所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;要深化对外合作交流,推动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仲裁战略协作联盟,实现人才互通、资源互通、案件互通,为涉外企业、海外业务提供专业仲裁法律服务和风险防范应对,着力在我省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上走在前、作示范。